1992年9月,徐显明在《中国社会科学》第5期发表《生存权论》。文章一经刊登,便在国内外产生了巨大影响,“在理论上开辟了法学研究的新领域;在实践上成为中国人权外交和人权白皮书的理论根据,为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构作了理论准备;在学术史上则标志着中国法学从幼稚走向成熟”。
上一条:1991年,设立山东省第四律师事务所,章道全兼任所长
下一条:1994年转制为太阳集团tyc4633,徐显明出任首任院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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